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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名参加2015年9月全国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

根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[2015]10号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2015年9月考试工作安排,2015年第二次统考安排在2015年9月12-15日进行。现将统考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统考对象

依据网考委规定,所有符合统考条件的专升本层次学生都可以申请参加2015年9月的统考。我校可以参加统考的学生为15春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。

二、统考报名

(一)基本信息的导入及复核

 考生基本信息从学信网中获取。由于学信网学生基本信息最初来源是“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”的学生基本信息,因此各学习中心在上报新生基本信息时要及时准确。新生注册时需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本人的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证号码与照片;不符合照片要求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;提供的考生联系方式(如,电话、邮箱等)应确切、有效。考生基本信息有误或者有修改的,通过学信网修改。

考试时考生基本信息有误,不得参加考试。

在填报学生报考信息的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:

 ――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不需报考

 ――以往统考没有通过的学生报考信息,本次不能自动转入统考信息管理系统,应由学习中心在统考信息管理系统中按第一次报考对待。

 ――我院的学生只需报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(A、B、C),其中:计算机专业考生必须报考计算机应用基础,英语专业考生必须报考大学英语A,不能办理免考;大学英语的报考:英语专业报考大学英语A,艺术类(我院为体育、美术、音乐专业)报考大学英语C,其他专业报考大学英语B。

通知学生核对、修改本人报考信息

完成报考后,我校会及时通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本人的报考信息;考生发现本人报考信息有误,应及时与所在学习中心联系,由学习中心予以更正。学习中心应鼓励考生个人进行网上报考缴费。

三、报送统考免考信息

所有学生的免考申请均由我校通过网院后台管理系统办理。

考务办于2015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将我校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免考信息导入统考报名系统。

四、报送跨省异地考试学生信息

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考试的,需向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,学习中心严格审核后,将审核合格的学生按附件1中的格式统计后,于2015年5月29日之前将电子版提交到考务办老师处。纸质的申请表由各学习中心留底备查。

五、查看《统考报名日程安排表》

为方便各学习中心了解此次统考总体安排,确切掌握每一步骤的操作,我院公布《统考报名日程安排表》,请各学习中心注意查看。

六、我校考务办统考联系人:张老师  电话:0512-69330512

     
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