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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各类经费>>的通知

为完善我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,现遵财政部《中央国家机关培训费用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和相城区财政局审批原则,将我校管理条例规定如下:
一、经费标准
本文件所称的会议培训是指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、任职培训、专门业务培训、初任培训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、各类行业协会组织的一周以内的短期会议。公务用车是指因参加上述会议培训及
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用开支的上限,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。超出部分由参会者本人承担。
二、管理程序
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会议、培训前实行经费使用和公务用车预报制度。具体流程如下:
1 、外出前一天,参会人填写《相城中专会议培训经费使用和公务用车预报表》。
2 、参会人携会议通知、《预报表》两份材料交由派遣处室、系部领导签字预审。
3 、参会人携会议通知、《预报表》报校长办登记备案。苏州市内短途会议由校长办协调派车(用车时段冲突时遵循“路程远者先行”原则),外派车辆严格按规定时间返程,有特殊情况时要向校办说明。未经备案,擅自出车将直接追究用车和驾驶人员责任。在校车派不出的情况下可允许教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或自行驾车,学校按行驶里程给予适当补助。未经允许或没有必要的情况下,教师擅自驾车,学校不给予行车补助。
4 、会议培训经费超出综合定额标准,或苏州市外的长途会议需紧急派车者,均需报校长室签字审批。
5 、未执行上述预报程序者,学校有权不派遣公车、不报销会议培训经费。
三、管理要求
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、组织会餐,培训期间不得安排高档套房,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,不得提供烟酒。严禁私自用车,杜绝假借公出之名行私用之便的现象。报销培训费时,应提供培训通知、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、培训小结等材料,并加强培训期间的档案积累意识,撰写通讯稿(附照片)。
其他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交由校长例会讨论决定。